顧客超劑量服用藥物身亡,藥店被起訴,看法院怎么判?
2020-11-19行業資訊
張某買到一盒秋水仙堿片回家后,因疼痛反復發作,大量服用秋水仙堿片止痛,之后出現身體不適癥狀被送醫,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判決
南昌高新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系侵權責任糾紛,無法證明被告的執業藥師向購買人說明了注意事項及發生嚴重反應時的求助方式,受害者張某也并不是在“告知確認”欄簽名,故被告的告知義務未履行。被告未按要求全面履行義務,其銷售“秋水仙堿片”的行為存在過錯。
受害者張某有五六年的痛風史,一直服用的就是“秋水仙堿片”,其對“秋水仙堿片”的服用量應當是知曉的,其作為成年人,仍然超劑量服用藥物,對損害后果的發生其自身存在重大過錯。
法院遂依法作出判決:藥房承擔15%責任,向受害者家屬賠償人民幣13291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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